黄金期货入门 期货有哪些管理制度-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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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纸白银分析网
2017-7-20 11:47:00
黄金期货交易实行保证金交易制度。黄金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7%。交易所根据黄金期货合约持仓的不同数量调整交易保证金。
4、大户报告制度
当会员或者客户某品种持仓合约的投机头寸达到交易所对其规定的投机头寸持仓限额80%以上(含本数)时,会员或客户应向交易所报告其资金情况、头寸情况,客户须通过期货公司会员报告。交易所可根据市场风险状况,制定并调整持仓报告标准。
5、强行平仓制度
强行平仓是指当会员、客户违规时,交易所对其有关持仓实行平仓的一种强制措施。当会员、客户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交易所对其持仓实行强行平仓:
(1)会员结算准备金余额小于零,并未能在规定时限内补足的;
(2)持仓量超出其限仓规定的;
(3)持仓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调整为相应整倍数的;
(4)因违规受到交易所强行平仓处罚的;
(5)根据交易所的紧急措施应当予以强行平仓的;
(6)其他应当予以强行平仓的。
6、风险警示制度
当上海期货交易所认为必要时,可以分别或同时采取要求报告情况、谈话提醒、书面警示、公开谴责、发布风险警示公告等措施中的一种或多种,以警示和化解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