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房价格监管:高考房涨价最高罚50万-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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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财富
2017-5-31
高考、中考临近,一些地方职能部门加大了对“高考房”价格的执法监管。如湖北省物价局日前发出提醒告诫书,表示将严查考试期间的价格违法行为,对经提醒告诫仍然不整改的价格违法行为,将根据相关法规从重处罚,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并纳入价格失信者名单。
如果以上述规定作为治理“高考房”价格乱象的法律依据,突击涨价的“高考房”显然都不符合法律规定,被应该被处罚。然而,在很多地方物价部门看来,突击涨价是一种市场行为,所以听之任之。笔者以为,治理“高考房”价格乱象,不能狭隘地运用法律,不能仅从“明码标价”入手。
其次,通过散布涨价谣言等方式哄抬价格,也是一种违法行为。有的宾馆酒店为了在高考、中考期间把价格哄抬高,会通过散布“一房难求”、价格飞涨等谣言哄抬价格。对此,《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二条第一款也有专门规定。但在现实中,似乎也未运用这条法律规定。
这次湖北省物价局在提醒告诫书中明确的两点很关键,尤其是禁止突击涨价很有杀伤力,因为“高考房”的突出问题就是突击涨价,经营者想趁高考、中考大捞一把。一旦宾馆酒店违反这一条,将面临最高50万元罚款,当违法成本大于违法所得,相信宾馆经营者会作出理性选择。
另外,值得肯定的是,湖北省物价局没有像往年其他地方那样简单公布一个违法价格举报电话就了事,而是表示价格主管部门将进行市场巡查和重点检查,这种主动作为相信会收到良好效果,可弥补消费者不积极举报的缺陷。当监管者主动巡查检查,宾馆酒店经营者或许不敢任性涨价了。
高考、中考关乎一个孩子的前途甚至一个家庭的命运,任何商家都不应该对他们“趁机打劫”。“高考房”突击涨价并不是单纯的市场行为,还有违法成分,各地物价部门对此应该达成共识,严格依法查处,以维护消费者权益和法律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