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V恶意透支19万 恶意透支信用卡如何处罚?-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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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讯网
2017-6-2 17:23:03
周某城因涉嫌信用卡诈骗罪被景东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本案中周某城恶意透支数额达19万元,如果犯罪行为查实,则他的行为已经属于《刑法》一百九十六条中所规定的“数额巨大”,可能会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以上五十万以下罚金。
云南冰鉴律师事务所律师赵云曙分析称,我国《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已经明确规定“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规定期限透支,并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行为,如果数额在1万元以上公安机关就应予立案追诉。不过如果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在公安机关立案前能偿还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本案中周某城恶意透支数额达19万元,如果犯罪行为查实,则他的行为已经属于《刑法》一百九十六条中所规定的“数额巨大”,可能会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以上五十万以下罚金。
赵云曙表示,如果周某城在人民法院宣判前已经偿还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从轻处罚,如果还有其他量刑情节,法院认为其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